梅田成功调处一起学生校外意外溺水死亡纷争
近日,宜章县梅田司法所会同镇调委会成功化解一起在校学生校外意外溺水死亡赔偿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
2018年4月18日下午,梅田某校上体育课时学生欧阳某某与三名同学翻爬学校围墙结伴前往梅田一铁路桥下游玩,游玩过程中欧阳某某下到河中戏水,不慎溺水死亡。死者父母从广东打工处连夜赶回,认为孩子的意外死亡与学校有很大关系,全部责任应由学校承担,要求学校赔偿;同时死者亲属及同村村民聚集到学校,情绪异常激动,矛盾一度升级。
得知情况后,梅田司法所会同调委会、派出所、村委会及教育局等单位,组织死者亲属及校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亲属方始终认为学校在管理方面存在过错,要求学校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200万元的赔偿要求。而校方认为学校已尽到职责和义务,事发后学校已组织人员抢救和打捞,并没有不当的行为,对亲属提出的巨额赔偿不予认可,只同意做适当补偿。在经过两天的座谈,亲属方仍坚持学校应承担全部责任,只是索赔数额让步到65万元,双方难以达到一致,调解陷入僵局。
为及时化解这一矛盾,消除不良影响,调解人员在认真分析研讨纠纷调处情况后,重新调整调解思路。将工作重点转为安慰劝导死者亲属,着重从情与法两个角度来做工作:一是对孩子的意外死亡深表不幸和同情,告诫亲属方应当以已逝孩子的尊重为重,早日入土为安,切不可采取过激行为或者不当的方式;二是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此类案例,释明法理。对于学校方面,调解员引导学校考虑到死者家庭困难,希望校方能从人道主义和社会责任感角度以及公平合理原则出发,给予提高补偿。
最终,历经多次调解,在调解员积极引导各方从人道主义出发,法理情相结合解决问题的前提下,亲属方主动调整赔偿要求,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书。至此,这一学生溺水死亡事故赔偿纠纷得已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