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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司法局在全市首次启动“必接必送” 机制赴监狱接回刑释人员

来源:宜章司法局    作者:不详    发布日期: 2018-04-20 10:23:01

日前,宜章县司法局工作人员远赴德山监狱,将重点刑释人员孙某接送回家,同时与梅田镇政府、梅田派出所、当地村委会及孙某的亲属衔接,落实了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相关工作。这是宜章县司法局对刑释人员“必接必送”制度的首次实践。

宜章梅田籍的孙某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开始在桂阳监狱服刑,后因不服从管教被转送至德山监狱,但仍然一直存在思想波动现象。因孙某刑满释放后属于安置帮教的重点监管对象,且孙某未婚,家中父母身体有病、行动不便,只有一个兄弟常年在外打工,为保证孙某顺利出狱并顺利回归社会,宜章县司法局为其启动了刑释人员“必接必送”工作机制。

在孙某出狱前一日,县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人员、梅田司法所召集孙某的哥哥、朋友等一行人专程提前赶到德山监狱。第二天与监狱办理了交接手续,同时与监狱一起当场向陈某及其亲属朋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国家有关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的相关政策以及刑释人员应遵守的相关规定,并顺利将孙某接送回到家中。

将孙某接送回到家后,梅田司法所按规定为孙某建立了安置帮教台账,并制定了一套促成其顺利回归融入社会、防止其再犯罪的帮教措施,同时与梅田派出所对孙某加强了上门走访,了解孙某思想动态和重新融入社会情况,并告知孙某有困难就找政府、找司法所。目前,孙某表现良好,已经开始了正常的生活。

刑释人员的“必接必送”,是指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刑满释放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1〕38号),对刑满释放后的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人员”,年老体弱的人员和监狱评估认为回归社会后有重新违法倾向的人员,实行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安置帮教机构“必接”、监狱“必送”,以实现安置帮教工作与监所的无缝对接。落实必接必送制度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对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作用。宜章县司法局这次专程接回孙某,确保了从出狱、接送到安置的无缝衔接,给回归人员带来了温暖、建立了情感联系,为今后帮教打下了良好基础。据悉,这既是宜章县首次启动必接必送机制,也是郴州市第一例的“必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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