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县法援中心:事故无情人有情尽职援助赢民心

来源:宜章司法局    作者:刘广华 丁辉    发布日期: 2018-04-12 08:55:19

2018年4月10日,宜章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来了一位受援者家属,为表达对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其尽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感激之情,郑重地将一面写有“依法援助、尽职维权”内容的锦旗,后来在送到司法局主管领导及承办案件律师手中。

2017年8月29日晚,受援人谭某驾驶摩托车载其双胞胎孙女(其父母均为智障二等残疾人,与谭某某共同生活)在国道107线回家途中,与周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事故造成谭某某及俩孙女受伤。谭某某及俩孙女分别住院若干天,住院医疗费已由周某某支付。出院后,谭某某支付了自己及俩孙女继续门诊诊疗的医疗费若干元。

事故经交警认定:周某某承担主要责任、谭某某承担次要责任,谭某某俩孙女无责。周某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清远支公司办理了交强险。2017年10月,清远保险公司委托宜章保险公司在与谭某三人的协商理赔中,理赔员计算理赔金额为7000余元,谭某某及其丈夫认为保险公司计算不合理,属于刻意欺骗而向交警中队提出调解未果后到多个部门上访。

得力2018年1月,谭某申请法律援助。宜章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承办此案。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认真听取受援人的陈述,根据受援人提供的材料,就案件事实结合法律仔细分析。通过继续收集证据材料分析后,发现理赔员的理赔思路错误,导致理赔计算错误。援助律师多次同受援人沟通,获得受援人的信任后,将诉讼思路及诉讼风险告知受援人,整理证据,拟定法律文书,由受援人确认后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接到诉讼通知后,通过法院提出调解。援助律师将受援人的诉讼方向、索赔依据告知保险公司,要保险公司考虑依法理赔。通过反复沟通协商,最后双方以赔偿16539.6元达成共识。

2018年3月15日,保险公司委托宜章保险公司与受援人签订赔偿协议,但受援人担心赔偿款能否到位,为此援助律师再次沟通法院,以《赔偿协议》作出《调解书》结案。2018年3月29日,保险公司支付了协议的全部赔偿款,受援人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对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办案律师的专业负责的态度大加赞誉。

据悉,宜章县法律援助中心近年来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援助范围,严把案件质量关,监督指导承办案件工作人员以尽职尽责的态度和优秀的服务赢得了受援群众广泛赞许,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