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市纪委元旦春节期间“十严禁”要求的提醒
作者:郴州市林业局 来源:宜章县林业局 编稿时间:2018-01-18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批示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治陋习,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12月22日,市纪委下发《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作风纪律要求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郴纪发〔2017〕27号),市纪委驻农业委纪检组发出了《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严明纪律规矩,不断增强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从小处规范、从细处严起,“两节”期间做到“十严禁”:
1、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
2、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3、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
4、严禁违规用公款组织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团拜会、庆典等活动;
5、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违规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酒会;
6、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8、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9、严禁搞隐秘聚会、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10、严禁组织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吸毒等活动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请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确保风清气正过“两节”。
郴州市林业局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