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稳定 | |
贯彻落实市县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要求,为深刻吸取“8.30”107国道廖家湾石壁下路段交通事故的教训,加强校车安全隐患源头监管,根据《宜章县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宜交安〔2017〕9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内开展校车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车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对校车的安全监管,加强交通安全警示提示教育活动,全力防范校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中小学生平安出行。通过整治,使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环境得到改善,校车驾驶员、学生、教师、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增强,校车管理规范有序。
二、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欧阳华任组长,县政府副主任督学杨火茂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长以及各县属学校(园)、乡镇学校、民办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为成员的校车安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领导小组。
三、检查重点(见检查附表)
四、责任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实行局、校两级检查。
1.县教育局检查:由班子成员牵头,股室包校股室长负责并按照包校职责分工对所包学校进行检查。
2.学校检查:由学校校长亲自组织人员对本学校辖区内学校幼儿园进行检查。学校检查要采取每月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以对学生、家长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此次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广播、板报等形式加大对此次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不认真、走过场或检查不利的学校和单位并予以曝光。
3、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4、认真落实,全面总结。各学校于9 月15 日前将本校检查情况报县教育局安稳办,每半月报送一次工作情况,12月10日前报工作总结。
附件: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检查表
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检查表
受检学校: 校车总数:
校车安全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乘车人数: 校车使用方式:□自有 □租用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类别 |
检 查 内 容 |
是否 |
类别 |
检 查 内 容 |
是否 |
校 车 管 理 |
1、使用校车的中小学、幼儿园有无与本辖区教育主管部门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 |
|
驾 驶 员 管 理 |
15、有无组织驾驶员学习《道路安全法》和国家及省市校车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
|
16、驾驶员有无校车驾驶资质。 |
|
|||
3、对租用的车辆有无签订安全责任书,有无租用合同。 |
|
17、驾驶员是否符合驾驶相应车型。 |
|
||
4、承接校车业务的公司和车辆有无营运资质。 |
|
18、驾驶员是否有三年以上无不良驾驶记录。 |
|
||
5、有无建立校车档案(一车一档) |
|
19、驾驶员有无建立专门档案(一人一档)。 |
|
||
6、车辆有无坚持常规检查的有效记录。 |
|
20、学校有无与校车各类人员签订管理责任书 |
|
||
7、按期按标准缴纳第三者责任保险和校车承运人责任保险、第三方责任险,且在有效期内。 |
|
21、车属单位或学校有无建立驾驶员工作守则 。 |
|
||
8、车辆的外观有无破损及车内的卫生管理情况。 |
|
22、对校车违规违法超载有无公布举报电话。 |
|
||
9、校车除司机外,是否有配备管理人员,保障学生上下车安全 。 |
|
校 内 车 辆 管 理 及 安 全 教 育 |
23、经同意进入校内停放车辆,是否有明确规定的线路和停放地点 。 |
|
|
10、校车上的卫星定位记录仪是否正常工作。 |
|
24、外来车辆及教职工私家车有无按指定位置停放。 |
|
||
11、学生乘坐校车的花名册和每天有无填写《接送学生往返路线安全记录表》。 |
|
25、对校园内的单车、摩托车停放、使用有无制定管理制度。 |
|
||
12、校车是否有超载超速现象。 |
|
26、上学放学期间,学校有无派专人疏导门口交通。 |
|
||
13、校车是否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安全锤。 |
|
27、有无定期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
|
||
14、学校有无建立校车管理规章制度 。 |
|
28、有无定期进行校车消防安全演练。 |
|
受检单位确认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