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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作者: 来源:宜章县国土资源局 编稿时间:2018-04-19
 县国土资源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负责会务、接待、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督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以及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组织编制实施全县国土资源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承担国土资源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的管理和科技人才培养;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科普普及推广等相关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县国土资源局的有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年审年检、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负责局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及日常事务管理;根据县人民政府或县国土资源局的授权和委托,办理审批事项。

(二)政工股

承办局机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国土资源人才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

承担国土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收益分配制度和使用政策,参与国土资源性资产管理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管理;拟订部门财务和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承担国土资源规费征收管理;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保护、地质勘查和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的资金预算审查;负责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承担局机关财务会计核算、统计工作和局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督工作。

(四)耕地保护规划股(宜章县农业区划办公室)

负责耕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组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拟订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方案;组织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提出耕地占补平衡方案和土地整理计划及资金拨付意见;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审核、报批;承担全县耕地后备资源库和储备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检查和验收;承担县农业区划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研究国土综合开发整治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地质勘查规划、测绘发展规划;依法指导并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参与报县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执行;承担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

(五)建设用地测绘管理股

贯彻实施农地转用管理办法;负责城市和乡镇、村建设用地管理;承办需报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工作;指导、协调各类建设项目征地事宜。贯彻报告国家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测绘政策;负责测绘待业管理;组织实施县本级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依法进行测绘登记,按国家规定审查县外单位、个体测绘业者来宜测绘项目;负责全县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法审查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依法承担测量标志的管理和保护。

(六)地籍管理股

贯彻实施地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地籍、地政管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及统计、地籍调查和变更调查;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和权属管理,参与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参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关工作;负责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更新及维护和县本级地籍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

(七)地产管理股

承担土地利用评价和管理,检查各类建设用地利用实施情况;负责全县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编制土地使用权年度供应计划、出让方案、划拨方案、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等,承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划拨、租赁等具体工作;负责土地储备的管理,组织编制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审核土地收购储备方案;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招标、拍卖、挂牌方案;承担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关工作;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工作;组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的测评,并按规定会审土地使用权价格,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组织发布土地供应信息。

(八)矿产开发管理股

参与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依法组织编制、审核、报批采矿权出让计划;依法划定矿区范围,参与调处重大采矿权权属纠纷;依法进行采矿权审核、登记;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参与调查处理涉及矿产资源的违法案件;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的审核申报。

(九)地质勘查储量管理股

拟订全县矿产储量管理办法;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和统计工作;组织参与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评审备案、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审核和采矿权价款的确认工作;组织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实施参与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地质勘查中、长期规划;组织地质勘查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调处勘查权属纠纷;承担矿产地储备管理工作和压䨱管理工作;参与调处勘查权属纠纷;承担矿产地储备管理工作和压覆矿产资源管理事项。

(十)地质环境管理股

拟订和实施全县地质环境、地质灾害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抽、环境地质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地质灾害和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负责地热水、矿泉水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和参与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组织审核建设项目地质环境报告;监督管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

(十一)法规和信访股(宜章县国土资源纠纷调处办公室)

组织起草、修改国土资源管理地方政策和管理办法草案;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管理工作;承担本局起草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国土资源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参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承办上级或其他部门交办、转办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协调、处理国土资源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转办、转送和交办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处理情况;组织承办国土资源各类权属纠纷的调处;负责社会稳定和综治工作,开展信访和纠纷工作的调查研究。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其他事项

(一)宜章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为县国土资源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监督检查全县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和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情况和对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承担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打击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二)宜章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宜章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为县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代表县人民政府实施有关土地的收购、储备及供应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市场需要,拟定并实施有关土地收购储备规划、计划、方案;根据土地收购计划,统一收购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经营和管理由县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建设用地及无主土地,并纳入储备土地的范围;承担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及土地供应前期开发准备的工作;管理、运管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对收购储备土地进行资金运作。接受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个人委托,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及其他国土资源的交易行为,提供招标、拍卖、挂牌专家库等技术支持;发布土地交易信息行情,提供有关法律和其他信息咨询服务等。

(三)宜章县征地拆迁事务中心(宜章县征地拆迁办公室)。为县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依法承担全县的征地拆迁工作,制定征地拆迁实施方案;参与土地权属调查,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负责组织项目用地资料的编制或收集;依法支付征地拆迁费用,按要求组织腾地。

(四)宜章县土地资产管理办公室(宜章县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为县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承担国有土地收益金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工作。

(五)国土资源中心所。全县设11个国土资源中心所,正股级事业单位,为县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承担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1、城关国土资源中心所(园区国土资源所):承担城关镇、城南乡、白石渡镇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2、梅田国土资源中心所:承担梅田镇、麻田镇、浆水乡骑田林场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3、黄沙国土资源中心所:承担黄沙镇、迎春镇、长村乡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4、莽山国土资源中心所:承担莽山乡、天塘乡、东风乡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5、笆篱国土资源中心所:承担笆篱乡、白沙圩乡、溶家洞林场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6、一六国土资源中心所:承担一六镇、岩泉镇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7、栗源国土资源中心所:承担栗源镇、关溪乡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8、沙坪国土资源中心所:承担沙坪乡、太平里乡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9、杨梅山国土资源中心所:承担杨梅山镇、平和乡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10、里田国土资源中心所:承担里田乡、赤石乡、新华乡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11、瑶岗仙国土资源中心所:承担瑶岗仙镇、长策乡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六)宜章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县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承担全县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土地综合整治的事务性、技术性及相关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论证、立项、呈报及规划设计和批准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耕地指标补充储备及耕地指标交易的事务性工作。

(七)宜章县矿产开发综合服务中心。为县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矿山企业有关规费征收资料和年检年审资料的核实;承担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及转让、延续、变更的有关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地质矿产方面的技术鉴定工作;承担矿山测量和矿山年检抽查测量工作;代理矿山企业有关技术资料的汇编。

(八)宜章县国土资源测绘队。为县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建设用地、地籍地政、地质勘查、矿山和行政界线以及其他受委托的测绘工作。

(九)宜章县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宜章县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为县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化、网络建设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土地、矿产、测绘等方面信息采集、分类整理、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和数据库的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国土资源档案管理,提供国土资源档案查询和有关法律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

(十)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由县水利局牵头,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县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县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对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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