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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用文学的力量讲好税收故事
编稿时间:2017-11-27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 作者: 王军  字体: 【大】 【中】 【小】
 

王军:用文学的力量讲好税收故事

作者:王军

  王军,高级会计师、博士、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生导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1958年11月出生,河南商丘人,1982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系;曾任财政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2013年3月至今任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出版多部财经理论著作,发表论文多篇。其中散文作品集《遥望地平线》、《行与思》等,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财政文学会顾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壮美大时代。税务总局党组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建成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高效清廉的组织体系“六大体系”的奋斗目标,这是百万税务人的税务梦。在追梦圆梦的道路上,税务部门矢志笃行地探索,千锤百炼地推进,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

  文学是想象的天空,是激情的花园,是梦想的殿堂,也是真的心灵、美的眼睛、善的灵魂的塑造师。税收事业连着你我他的日子,税收文学连着你我他的心灵。税收改革发展的华章,税务人思索开拓的剪影,既为文学提供了丰沛的创作源泉,也需要文学为之歌与咏,为之鼓与呼。顺应大时代,发挥文学作用,讲好税收故事,有利于积聚税收正能量,有利于锻造税收新文化,有利于强化税收向心力,有利于树立税务好形象。

  税收文学创作者既是税务文化建设的耕耘者,又是税收宣传的生力军。不但要做税收现代化事业的参与者、建设者、见证者,也应成为税收精神的先觉者、倡导者、践行者。要在税爱税、在税忧税、在税写税、在税兴税,以生花妙笔描绘税收发展的多彩画卷,努力创作出一批有份量、叫得响、传得下去的扛鼎之作。鲁迅先生说:“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借用这句话,我们或许也可以说:有税务色彩的,倒容易成为社会的、大众的。对税务系统的文学爱好者而言,不离开税收也一定能写出一批好作品,不离开税务而从更高处俯瞰税务,才能把税收故事讲好。要纵身洪流、投身税务、展现风貌、引领风气,获得最现实的素材、最迅捷的灵感,创作出为人们喜闻乐见的好作品。

  要用历史观照当下,增加税收文学创作的厚度。历史是由人创造的,文学又在写人,在一定意义上,文学即历史。许多历史片段就是精彩的文学文本,而深沉的文学文本也常被当作历史的片段。如在历史小说《大清相国》中,主人公陈廷敬主办的几起大案,是全书颇为出彩的地方,无论是山东赈灾和分派税赋案,还是山西曲阳实行大户统筹钱粮案,几乎都与赋税有关。事实上,商鞅、王安石、张居正等著名历史人物,围绕赋税改革发生的故事,都堪称惊心动魄。如果仅站在现实的横切面,而不同时兼顾历史的纵切面,税收文学就会显得单薄。所以,应当学会站在历史长河中观察税收生活,讲好税收故事,讲好税务人、纳税人的故事,讲好税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故事,记录税收改革发展历程,描绘税收现代化前景,使作品更加厚重。

  要从社会俯瞰税收,拓展税收文学视野的广度。文学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从税收文学创作的角度讲,就是要跳出税收看税收,从更高层次、更广范围发掘税收生活的意义和价值,既要有税收的味道,又要符合社会大众的审美情趣,让税务人赏心,为纳税人悦目,受社会大众喜爱。正如莫言在诺奖获奖感言中所说的:“自己的故事总是有限,讲完自己的故事,就必须讲他人的故事。”既要牢牢立足于税收,又要打开视野,广泛吸收社会文化精华,从丰富多彩的社会视角,纵横交错的社会维度,创作出源于税收、高于税收,而最终又成于税收的上乘佳作。

  要携慧眼走进生活,温润税收文学感情的热度。“创作要上去,作家要下去。”当代著名小说家柳青为创作小说《创业史》,把全家从北京迁到陕西长安县皇甫村,一住就是14年之久,深入体验生活,才成就了《创业史》这一鸿篇巨制。税收接地气、近生活、连人民。“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税务文学爱好者要胸怀火热的爱、真挚的情,深入到最基层,深入到第一线,深入到广大税务干部之中,用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来观照税收生活,从中获得灵感,激起冲动,凝练出有情有义、有血有肉的属于税收领域“创业史”般的优秀作品。

  要凭铁肩担当道义,提高税收文学品格的高度。李大钊同志在一首诗中写道:“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巴金先生说:“如果不是想对我生活的社会贡献一点力量,不是想尽我作为一个中国人应尽的一份责任,我为什么写作?”税务部门处于市场经济的前沿,税务人经常要面对经济利益的考验。税务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得承认,个别干部受社会上不良风气侵袭,思想消极,情趣低级,甚至一身“铜臭气”。税收文学创作应当自觉担当起社会责任,必须做到弘扬正气、引领风尚,既鼓舞税务人廉洁奉公、无私奉献,又向全社会传递税务正能量,既以税官之志,又以文人之节,创作出有筋骨、有品味的文学作品,为税收事业举精神之旗、立精神之柱、建精神家园。

  要用锤炼砥砺修养,打磨税收文学语言的美度。文学是心灵的事业,作家要写出醒世警人的作品,就要多在心灵上修炼,在品格上磨砺、在修养上升华。刘少奇同志就作家的修养问题指出:“文化水平决定作家的创作水平。要让那些有天才的人专业化,让他们学习历史,学习文学,给他们条件,为使他们成为一个大作家打好基础。”杜甫诗云:“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文学的修养,既是文化水平的修养,也是内心世界的修养。既要博学多才,又要修身养性,多向德高望重的文艺家学习,多向敬业奉献的“最美税务人”学习,多向激荡火热的税收实践学习,常思自己不足,常对自己打磨,努力使品格更优美,学识更臻美,作品更精美,实现人品与文品的完美统一,更好地发现和传递税收工作生活中的真善美。

      因而,要重视用好文学力量,构建税收宣传大格局。要在思想上重视起来。各级税务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担负起加强税务宣传的领导责任,积极倡导、大力扶持,营造爱文好艺、宽松活泼的良好氛围,搭建税收文学爱好者互相切磋、共同提高的平台。要在组织上推动起来。适时研究成立系统的文学性群众组织,建立税收宣传人才库,多为税务文学人创造到总局、下基层、赴各地采访采风的机会,定期开展主题创作、采风、研讨、评奖等活动。要在方式上多样起来。始终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加强策划,突出重点,描写和宣传税收法治文化、纳税服务文化、税务廉政文化,把引进来和走出去结合起来,充分借助社会文学力量。要在措施上强化起来。税务系统的报纸、杂志、出版等资源,要为税务文学爱好者提供发表、交流、传播作品的园地。要积极尝试通过拍成电影、电视,编成话剧、小品,谱成歌曲等形式,实现“立体式”传播,收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本文为作者在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专题研讨会上的演讲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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