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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财政思想
编稿时间:2017-04-25 来源: 未知 作者: 不详  字体: 【大】 【中】 【小】
 

孔子(公元前551-前479 年)名丘,子仲尼,鲁国平陬邑,我国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胸怀治理国家的抱负,曾表示:“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曾为统治阶级“计划过出色的治国的方法”,其中也包括一系列财政措施,他的财政思想和他的其他思想一样,在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礼”、“仁”、“义”的理财观

礼,即周礼,“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尊卑贵贱有序。孔子视“周礼”为尽善尽美的圭臬,是国家、社会各个方面运行的根本规律,是其毕生追求的“大道”和“正道”。在春秋后期,封建地主阶级的兴起,致使奴隶制度下的“礼”遭到严重的破坏。

面对这种局面,孔子认为必须讲究“仁”与“义”才能“复礼”,因而,孔子一方面反对一切破坏“礼”的行为,反对新兴地主阶级的改革措施;一方面推崇“仁”与“义”,希望人们通过重新温“仁”、“义”之故,以知“周礼”之新。据载“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因为言“利”会影响孔子的“仁”与“义”的精神形象,但是孔子绝非不言“利”,只是言之有分寸,这个分寸就是不能逾越“仁”与“义”的界限,不能逾越“礼”的范围,也就是孔子讲究理财是建筑在“仁”与“义”的基础之上。孔子主张,理财要区别对待,君子晓之以“义”,自会有财,小人不懂理财,要由君子为之理财,而国家之财不必着意去理,只要不进行改革,而按照“礼”、“仁”、“义”的规范去做就可以了,这就是孔子的理财观。

二、“敛从其薄”的财政收入主张

孔子从“礼”、“仁”、“义”的规范出发,在财政收入方面主张“敛从其薄”,支持“籍田以力”,反对鲁国的“初税亩”和“相地而催征”的征收办法。“初税亩”也就是“履亩纳税”,根据土地的数量缴纳赋税;“相地而催征”则是根据土地的面积以及肥沃程度征税。二者实质上是承认了土地私有制,取代了西周的井田制和“籍田以力”的赋役制度。在孔子看来“籍田以力”,是用劳役地租的形式将农民固定在土地上,这样最能保证“礼”的威严,维护“国”与“家”的稳定,保证“君子”与“野人”的有序。“初税亩”和“相地而催征”的征收方式正是孔子深恶痛疾的“礼崩乐坏”。“季孙欲以田赋”,并派专使去请教孔子,孔子当面不予回答,等到使者走后便对弟子冉有说“君子之行也,度于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如是则以丘亦足矣。若不度于礼,而贪冒无厌,则虽以田赋,将又不足。且子季孙若欲行而法,则周公之典在。

若欲苟而行,又何访焉?”这句话说明,孔子反对以土地作为赋税的征收对象,以为这种办法不合于“礼”,不合于“礼”的征收办法就是“贪冒无厌”。

那么,在孔子看来什么样的征收办法才合乎于“礼”、合于“周公之典”?《论语》中给出了最好的解释:哀公问于有若曰:“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对曰:“去皿彻乎!”曰:“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对曰:“百姓足,君孰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显然,孔子所说的“敛从其薄”、实质上就是反对以田为征收对象的制度,而恢复井田制度下什一而税的彻法,当然更反对征收十分之二的税收。同时,在得知冉求为季氏理财,孔子大光其火,“季氏富于周公,而(冉)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击之可也。”这句话一是抨击冉求为季氏聚敛;二是季氏的富有是因为季氏征收赋税的税率为十分之二,比周公增加了一倍;三是由于冉求为季氏理财,致使一个贵族的财富超过了周公,这不合于“礼”的规定。因此,孔子痛骂冉求。总之,孔子认为“今生也有时,敛也无时,暴也”。

三、“节用”的财政支出主张

孔子极力推崇的“礼”是以“温、良、恭、俭、让”为内核的,其中“俭”就是“节用”,这也是“仁”在孔子财政主张中最为重要的一点体现,甚至是对后世整个儒家文化都有一定的影响。“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节用”是符合“仁”这个总原则的。节约财政开支,爱惜民力,役使百姓不要耽误农事,都是仁政在财政方面的具体措施。孔子从不否认国家收入与支出对于国家的重要性。孔子并不崇尚“法制”,他选择“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的方式,即以“道德”和“周礼”共同来管理国家财政支出活动。在祭祀礼仪活动上孔子认为“礼,与其奢也,宁俭”,祭祀在封建国家是十分重要的活动,在此方面的“俭”可见孔子对“节用”的推崇备至。孔子对主张“节用”的人也十分赞许,“鲁人为长府,闵子骞曰:仍旧贯,如之何,何必改作。子曰:夫人不言,言必有中”。鲁国要修建新的金库,孔门弟子闵子骞说,仍用旧的怎么样,何必建新的呢?孔子称赞道:这个人平日不爱讲话,一开口一定很中肯。高度的称赞也能看出孔子对“节用”的支持。在物质条件相对有限的春秋时期,孔子和同时代的大多数思想家一样极力反对奢侈,他认为“奢则不孙,俭则固,与其不孙也,宁固”,足见孔子已经将“节用”的主张提高到了人的道德品质层面上。奢侈腐化、挥霍人民血汗是剥削阶级的本性,但少数剥削阶级的政治代表为了自家天下的长治久安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贪欲。统治阶级奉行“节用”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经济的稳定还是有好处的,客观上有利于国力的增强、社会生活的安定,有利于社会再生产的进行。

四、“藏富于民”的收入分配主张

在回答弟子子贡关于如何处理政事的问题时,孔子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可见,在民食与军备之间,孔子是将民食放在第一位的。他认为首先要保证老百姓有饭吃,其次才谈得到保证军备需要。而当时的传统观点则认为:“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保证军备需要是压倒一切的大事,因而也应该是财政的基本原则。

孔子明确地将保证军备需要放在维持人民的基本生活水平之后,是财政思想史上的一个转变。这一观点的形成与孔子早年长期生活在劳动人民中间,了解劳动者的疾苦是分不开的。

孔门弟子冉求所说的“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实际是孔子的主张。意即只有百姓富足了,国家才能有充足的税源;如果将百姓盘剥净尽,则财政收入亦无保证。孔子认为让百姓得到温饱并维持一定程度的富裕对统治者来说是惠而不费的事。孔子行经卫国,见其人口众多,不禁脱口赞道:“庶矣哉!”冉有问遭:“既庶矣,又何加焉?”孔子回答道:“富之”。此外,孔子还说过:“所重:民、食、丧、祭”,这些言论都体现了孔子藏富于民的思想。除了“藏富于民”的收入分配主张,孔子又提出“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在孔子看来,不管国家财富在分配数量的多寡,分配结果一定要保证公平,如此才能民悦成服。子贡问政与孔子,子曰:“无欲速,无见小利。

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可见,孔子不但注重国家收入分配的公平性,而且还注重收入分配方法的协调性与持续性,“欲速”的慎重选择和“小大之利”的辩证判断,本质上是在探索一种可持续的收入分配方法。

五、孔子财政思想评述

在我国封建社会时期,当地主阶级加重对人民的剥削,因而引起人民的不满时,地主阶级内部一些较有远见的人士往往会为之忧虑,并提出各种各样的设想,以求缓和阶级矛盾,维护本阶级统治的稳定性。孔子就是一位这样的思想家,提出了“敛从其薄”、“节用爱人”、“藏富于民”的财政原则,以图避免阶级矛盾的激化,并幻想吸引人民“襁负其子而至”。当然,孔子也不是先知先觉的圣人,更不是救世主,他提不出减轻财政剥削的具体办法,只好乞灵于已经死亡的赋役制度。可见,范文澜说“孔子学说代表新起的地主,同时又主张维持领主统治”是有理由的。

那么,为什么孔子的财政思想在当时和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没有引起新兴地主阶级的注意,没有被统治者所接受呢;为什么他一生奔走于诸国之间却只落得“斥乎齐,逐乎宋、卫,困于陈、蔡之间”,“累累若丧家之狗”的下场,有人认为这足以证明孔子的主张与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格格不入。其实并非如此,而是因为当时刚刚占据统治地位的地主阶级尚不具备实行孔子主张的主客观条件。从主观方面讲,当时新的生产关系比较适合生产力的发展,阶级矛盾还未激化,地主阶级处于志得意满的状态中,它对自己残酷压榨的手段充满信心,不相信自己的对立面——农民会有什么了不起的力量,因而也就不重视对农民进行欺骗和让步。所以,直到秦朝,封建国家对人民的财政剥削还是肆无忌惮。从客观方面讲,春秋战国时期征战掠夺此起彼伏,各诸侯国为保存自己、吞并他国,都拼命扩大军事力量,统治者千方百计地聚敛收入犹感不足,怎肯薄赋轻敛,何况孔子当时也提不出行之有效的主张。所以,孔子的财政思想从春秋到秦朝都未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秦王朝的横征暴敛,导致其短命而亡;而汉初奉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方针,却获得了发展机遇。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薄赋敛”思想,才成为正统思想。

我国封建社会的历史证明:孔子的财政思想是维护地主阶级长远利益的,它起着维持封建统治稳定性的作用。所以,以孔子思想为核心的儒家财政思想,在中国封建社会的财政领域中始终居于统治地位。再者,孔子的财政思想中也有符合财政一般规律的合理内核,如藏富于民、节约国用的原则,在封建社会中有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保护了社会生产力。在经济尚不发达的今天,我国财政工作者依然应当谨记这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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