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躁,笼罩在北宋京畿地区上空。这样的日子,从熙宁六年(1073年)秋天算起,已经持续了十个月。
烈日如火,滴雨不下,麦苗焦枯,稻田绝收。尽管早就传旨赈灾,但宋神宗依旧茶饭不思,眉头紧锁。
熙宁七年(1074年)四月初五日,宋神宗收到了一份密报。作者郑侠是一位京城的城门官,他在密报中自陈:每天看到穷人扶携塞道,质妻鬻子,斩桑拆屋,十分感慨,便把所见图景绘成《流民图》,呈上御览。
面对这幅画作,宋神宗惊呆了:图上的流民携儿牵女,身无完衣,啼饥号寒,嚼草根衔野果,负瓦揭木,卖钱偿官,奄毙沟壑,累累不绝。酷吏威逼恫吓,怒目追索……此情此景,令宋神宗潸然泪下。在奏疏里,郑侠把这一切都归咎于王安石变法。
默然良久,宋神宗百思不得其解:一场旨在富国强兵的变法,一揽子君臣合作研究的善政,怎么会把百姓搞得如此凄惨呢?
风云际会
上台那年,宋神宗才19岁。跟前任不同,他以唐太宗为政治榜样,渴求建功立业,收复燕云,“尽复唐之故疆”。为此,他曾顶盔挂甲,召见老臣富弼,咨询富国强兵之道。可这位曾经的改革派骨干,却直截了当地给年轻的皇帝浇了一盆凉水:“愿陛下二十年口不言兵。”
这不是第一次被打脸了。皇太后和一众老臣都安于现状,不愿“折腾”。宋神宗却要为北宋中叶以来“冗官”“冗兵”“冗费”等体制性问题而担忧。这些痼疾不解决,富国强兵就是纸上谈兵。
正如他所说,“国之要者,理财为先,人才为本”。推行改革,首先要用对人。老臣不堪大用,那就用新人。“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对宋神宗来说,“那人”就是王安石。
王安石是现实主义者。他的官场生涯,辗转外放,“起堤堰,决破塘,为水陆之利”,实实在在地为民办事。与此同时,他还进行了一些财政改革试验,比如在鄞县“贷谷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成为他后来面向全国推行的“青苗法”的雏形。因此,他对变法有准备、有经验。
王安石是理论创新者。嘉佑三年(1058年),他结束地方官生涯,调任度支判官,向皇帝呈上了一篇洋洋洒洒的万言述职报告《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总结自己在地方的宦游经历,指出国家经济困窘、风气败坏、安全堪忧的残酷现实,认为扭转积贫积弱困局的根本途径,就是全盘改革,祛除积弊。这件事让王安石成了士大夫心目中的“网红”。人们称赞他质朴节俭、远离酒色、淡泊名利、好学深思,企盼他当宰相。万言书中“理财为先”的主张,与宋神宗的心愿不谋而合。因此,王安石自然成为宋神宗擘划变法事业的最佳人选。
“新”在何处
王安石推行的是整体配套改革,最耀眼的“新”亮点,就是在经济领域突出朝廷意志,强化官方控制。
比如均输法。朝廷专设发运使,控制东南地区重要资源的生产和销售,根据宫廷和官府的需求,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由财政划拨专款进行统购统销,官营专卖。
又如市易法。朝廷在东京设立市易务,作为市场管理机构,由官府拨出本金,负责平价购买滞销货物,到市场短缺时按照官方定价出售,以此来调节市场供求关系,避免商人囤积居奇,防止物价大起大落。
再如青苗法。每年春夏青黄不接之时,官府向农民借贷资金或粮谷,补助耕种,减轻灾荒损失,每笔贷款的利息为20%-30%,一年可贷两次。尽管利率不低,但比以前利率超过50%、动辄要用土地抵押的私人高利贷,还是合算多了。
显然,王安石的新政就是利用国家资本平抑物价、打击垄断。其他诸如农田水利法、免役法,是政府对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的提供机制进行改革;方田均税法是政府介入土地领域,进行所有权审核,调整和规范社会经济秩序。能在传统小农社会实现“稍收轻重敛散之权,归之公上”,王安石变法无疑是超越时代的进步。
此外,王安石主持成立了制置三司条例司,作为变法的总指挥部,以集中经济决策权,既能绕开其他部门发布新政,也便于安插亲信,推动新政落地。在都察院等重要部门安排改革派官员,削弱改革阻力。鼓励宋神宗以尧舜为楷模,在变法事务上力排众议,乾纲独断。
王安石变法在经济上的成效是立竿见影的。以前不怎么充实的国库,这下是喂饱了。仅市易务的收入就相当于全年夏秋两税总收入的30%,实施青苗法获取的利息收入惊人,以至于朝廷不得不新建52个大仓库。
然而,“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初衷只实现了后一半,变法后来的执行结果给百姓带来的,并非都是福音,也有困惑乃至灾难。
新不如旧
王安石变法的后果之一,就是官府权力空前膨胀,承担了太多角色,似乎“无所不能”。
均输法让它演化为政府型公司,到处与民争利,官方采购价脱离市场,要么低到近乎抢劫,要么高到回扣离谱,市场运行完全混乱,官员借机中饱私囊。
市易法让它演化为最大的百货公司,它可以“尽收天下之货”,经营范围无限延伸,强买强卖,全面垄断,“凡商旅所有,必卖与市易,或非市肆所无,必买于市易”。搞得商人都不肯来首都做买卖,以免货物全部形同没收。
青苗法让它暴露了贪婪的一面。各级官员把陈粮放贷给农户,收回的却必须是新粮;放贷时缺斤短两,收时却要分毫不差。一来一回,实际利息并不比高利贷少。各级官府为完成放贷指标,管你是否需要,直接摊派,民间苦不堪言。如遇水旱灾害,难以收回本息,官府上门催逼,迫使农民卖儿鬻女还债。
显然,变法造成的额外成本,要社会来埋单;变法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官营垄断,要扭曲价格机制,冲击中小商业,侵蚀社会财富;变法造就了新贵阶层,办事更复杂,寻租更严重。
这一切都源于王安石变法的出发点,即“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当决策执行者抱着获利赚钱和捞取政绩的目的,不受任何监督地介入经济活动,变法的副作用就无法矫正,甚至为腐败开了方便之门。这些副作用破坏了经济环境,璀璨了中小商业,恶化了官场生态。
然而,变法的后遗症还很多。宋神宗打破了宋初以来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体制,事无巨细都要插手,缺乏论证,靠拍脑门。在位的前十年,他就下达了1346道手诏,比此前一个世纪的总和还多好几倍。这直接导致了决策失误,君臣失和。
随着宋神宗和王安石的先后故去,新政全部废除,但变法的后遗症犹存。守旧派遵循祖宗家法,却拿不出改善经济的良方,决策者不得不再次起用改革派。此时,新旧之争已从政见分歧转向派系倾轧、权力内讧。北宋王朝也在无情的与民争利中走向了穷途末路。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