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财评审结〔2018〕33号
宜章县财政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宜政发〔2015〕9号)的精神,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中心对宜章县纪委片区工作组中心乡镇阵地建设四片区装饰工程(玉溪镇阵地)进行了结算评审。在评审中,我们采用以建设单位审核后的工程结算送审资料为基础,结合现场勘查和相关规定的评审方式,对该工程竣工结算进行评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其提供与评审相关的评审结算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对其进行了书面承诺。依据相关规定,我中心实施了必要的评审程序,现将评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中共宜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项目建设地点:宜章县玉溪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原墙面抹灰层拆除后重新抹灰,室内门窗拆除,铝合金窗安装,304不锈钢防盗网安装,铝合金门安装,304不锈钢踢脚线,室内新建砖砌隔墙;原块料墙地面拆除、卫生间地面贴300*300地砖、标准谈话室铺地胶、其余地面贴600*600耐磨砖,墙面砖粘贴,标准谈话室及卫生间墙面软包,其余墙面铲除皮灰刮腻子并刷乳胶漆;卫生间铝扣板吊顶、其余天棚轻钢龙骨硅钙板吊顶;卫生间蹲坑换填炉碴,室内强弱电改造,水电安装,布艺窗帘安装等工程。
二、评审依据
(一)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宜政发〔2015〕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补充规定的通知》(宜政发〔2016〕3号)文件;
(二)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湘建价〔2014〕113号)其配套文件《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14〕112号)、《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湘建价[2016]160号文)等;
(三)郴州市建设造价管理站发布的《2017年第三期建设材料预算价格表》,部分材料结合当地市场价格;
(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该项目提供的相关说明材料及湖南宏达造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结算书等;
(五)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
三、评审范围及内容
审核工程量计算是否错误、是否存在高估冒算或漏算现象,套用定额是否正确,取费标准是否合理。以达到控制投资成本,节约建设资金的目的。
四、评审结论及审增(减)主要原因
(一)工程造价结算评审结果:
该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238283.24元,结算审定金额为222109.36元,结算审减金额为16173.88元。
(二)工程造价预算评审审增(减)主要原因:
经审查该项工程的施工合同书,竣工验收清单及相关结算资料,根据宜财投字[2017]372号及双方的合同约定,经现场核实:不锈钢踢脚线工程量多计4m2,过道墙面砖工程量多计6m2,扣除过道墙面刮胶工程量46m2,墙面抹灰只计新砌墙体工程量多计450m2,新增项目按原预算材料单价计取综合单价偏高。
宜章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