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财评审结〔2018〕18号
宜章县财政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宜政发〔2015〕9号)的精神,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中心对笆篱镇白沙圩中心小学附属工程进行了结算评审。在评审中,我们采用以建设单位审核后的工程结算送审资料为基础,结合现场勘查和相关规定的评审方式,对该工程竣工结算进行评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其提供与评审相关的评审结算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对其进行了书面承诺。依据相关规定,我中心实施了必要的评审程序,现将评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宜章县笆篱镇白沙圩学校
(二)项目建设地点:笆篱镇白沙圩中心小学
(三)项目建设内容:土方开挖,场地平整,碎石垫层,室外地坪硬化,砖砌挡墙等。
二、评审依据
(一)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宜政发〔2015〕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补充规定的通知》(宜政发〔2016〕3号)文件;
(二)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湘建价〔2014〕113号)其配套文件《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14〕112号)、《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湘建价[2016]160号文)等;
(三)郴州市建设造价管理站发布的《2016年第五期建设材料预算价格表》,部分材料结合当地市场价格;
(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该项目提供的相关说明材料及湖南宏达造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结算书等;
(五)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
三、评审范围及内容
审核工程量计算是否错误、是否存在高估冒算或漏算现象,套用定额是否正确,取费标准是否合理。以达到控制投资成本,节约建设资金的目的。
四、评审结论及审增(减)主要原因
(一)工程造价结算评审结果:
该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154180.10元,结算审定金额为151123.28元,结算审减金额为3056.82元。
(二)工程造价预算评审审增(减)主要原因:
经审查该项工程的施工合同书,竣工验收清单及相关结算资料,根据宜财投字[2017]178号及双方的合同约定,经现场核实:工程量符合报送资料,单价按原预算评审单价调整综合单价偏高;共审减:3056.82元。
宜章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