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投资评审 > 预算评审
关于梅田镇麻田中学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预算评审的报告
编稿时间:2018-03-26 来源: 宜章县财政局 作者: 投资评审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宜财评审〔2017〕582号

 

宜章县财政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宜政发〔2015〕9号)的精神,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中心对梅田镇麻田中学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进行了预算评审,在评审中,我们采用以建设单位审核后的工程预算送审资料为基础结合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建设单位对其提供与评审相关的评审预算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对其进行了书面承诺。依据相关规定,我中心实施了必要的评审程序,现将评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宜章县梅田镇麻田学校

(二)项目建设地点:梅田镇麻田中学院内

(三)项目设计情况和建设内容:梅田镇麻田中学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由宜章县云上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其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麻田中学:新建围墙、新建挡土墙、地面硬化、砖砌树池、新建砖地沟、砖砌花池、安装不锈钢防盆网、铺设芝麻灰花岗岩、铺设植草砖、栽植四季桂、栽植红继木球、栽植小叶女贞小苗、铺设草皮、安装太阳能路灯。2、麻田中心小学:地面硬化、新建花池边、安装太阳能路灯。3、三湾村小:新建挡土墙、新建花池、围墙加高、围墙顶盖琉璃瓦、砖砌台阶、新建罗马柱、地面硬化、安装DN25给水管、新建砖地沟、安装太阳能路灯等。

二、评审依据

(一)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宜政发〔2015〕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补充规定的通知》(宜政发〔2016〕3号)文件;

(二)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湘建价〔2014〕113号)其配套文件《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17〕165号)、《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湘建价〔2016〕160号)和(湘建价〔2017〕134号)等。

(三)郴州市建设造价管理站发布的《2017年第六期建设材料预算价格表》、《关于印发2017年第四期园林工程花卉苗木材料预算价格表》,部分材料结合当地市场价格。

(四)建设单位对该项目提供的设计图、预算书及相关说明材料等。

三、评审范围及内容

审核工程量计算是否错误、是否存在高估冒算或漏算现象,套用定额是否正确,取费标准是否合理。以达到控制投资成本,节约建设资金的目的。

四、评审结论及审增(减)主要原因

(一)工程造价预算评审结果:

该工程送审金额1241814.85元,审定预算金额915217.28元,实际审减金额326597.57元。

(二)工程造价预算评审审增(减)主要原因:

1、人工工资按(湘建价[2017]165号)最低工资标准装修按100元/工日,其余按80元/工日计取。

2、调整砖地沟抹灰、零星砌砖、垃圾外运、栽植乔木、路灯安装等子目;男女生宿舍楼后面新建挡土墙无设计,予以扣除;罗马柱围墙真石漆、铺设花岗岩混凝土垫层、原旧路面拆除等工程量有误;苗木、成套太阳能照明路灯单价为材料暂佑价,据实结算;根据建设方要求三湾小学植草砖不计,中心小学、三湾小学操场地面碎石垫层厚度改为8cm、面层厚度改为10cm。

五、重要事项说明

1、 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选定应依法、依规组织政府采购或招标程序。

2、为完善今后的结算评审,甲乙双方应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凡涉及到大宗材料采购、项目变更和增加必须经责任主体方签字认可,否则不能作为决算依据,变更项目须附施工前、中、后三幅真实照片,据实结算。

3、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今后项目管理中要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预算控制价,请建设单位合理使用,按相关规定办理招投标手续,合同价应按中标价签订,并作为资金拨付、价款结算依据之一,及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计量等工作。

4、严格按预算评审结果进行该工程造价投资控制管理。

六、问题与建议

(一)建议:1、建议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工程项目管理。

 

宜章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18年3月15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