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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五项措施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编稿时间:2017-06-13 来源: 宜章县财政局 作者: 金融与债务办  字体: 【大】 【中】 【小】
 

宜章县2016年按照《湖南省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办法》测算,地方政府综合债务率71.31%,低于风险预警线。但专项债务率偏高达160.6%。为此,我县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化解专项债务风险。

一是控制举债总量。严格按照《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根据量入为出和审慎举债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政偿债能力,对地方债务实行总量控制,对地方政府债务特别是专项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县、乡政府必须在省政府批准的一般和专项债务限额内举借债务。

二是加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加强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征管,特别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征管,同时加大清欠力度,使2017年县政府性基金收入达到可偿债财力限额以上,确保2017年县专项债务率较上年下降。

三是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控制政府债务增长,督促高风险县市制定化解债务风险预案,对可能出现的局部风险做好应对。

四是设立偿债风险准备金。每年预算除安排一定偿债资金外,还要安排一定数额的偿债风险准备金,做到有备无患,防止债务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

五是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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