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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间借贷在学校非法放贷引发的思考
编稿时间:2018-05-25 来源: 宜章县财政局 作者: 不详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深圳市南山区破获了一起以在校大学生为作案对象的“校园贷”“套路贷”案件犯罪,涉及诈骗、寻衅滋事等多个罪名,现阶段涉及犯罪的嫌疑人达到11人,受害大学生达到150余名,其中2名大学生不堪重压自杀身亡。

近年来,众多“校园贷”平台纷纷进驻高校,颇受大学生欢迎。值得注意的是,“校园贷”市场鱼龙混杂,名目繁多而且套路重重,变了味的“校园贷”与“套路贷”相互交织,成了学生还不起的“青春债”,酿成部分学生无力偿还而躲债、肉偿甚至自杀的悲剧。

一、校园非法民间借贷的危害。一是校园非法民间贷款滋生高校学生借款超前消费、盲目攀比的恶习,给家庭和个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二是由于借贷公司通过非法手段逼迫学生还本付息,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高校的校园秩序造成重大危害,引发社会的不安定,扰乱社会秩序。同时,增加了一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行为。三是高额的利息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远远高出银行利息的非法校园贷,对正常的国家金融秩序造成很大的冲击,不利于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 综合治理校园民间借贷的建议。一是建议公安、工商、金融等多部门应联合起来,着手加强对校园网贷的的监管和干预,严格网贷平台准入审核,查处违法放贷行为,尤其是利用高利贷欺诈大学生的行为。二是建议高校加大对校园以案宣教,揭露非法民间借贷的危害,教育学子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价值观和理财观,高校决不能置身事外。三是学校要会同网监部门严格注意并限制学校内部及周边宣传的网贷平台,提醒学生理性消费,不要陷入借贷陷阱。四是公安、工商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校园贷的监管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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