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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两孩”生育证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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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0 00:00:00
来源:市人口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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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为独生子女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夫妇,适用我市“单独两孩”政策:
1.夫妇双方或一方具有我市户籍。
2.夫妇双方户籍不在我市,但双方或一方是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正式职工。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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