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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际普货运输船舶营运经营许可

365betvip www.52bqz.com 2013-10-24 00:00:00 来源:市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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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省际普货运输船舶营运经营许可
事项类别:承诺件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许可对象:法人和公民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条、《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是否收费:否
收费标准:
许可数量:无限制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运输综合处办事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办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5、填写受理通知书,并移交工程通信股。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运输综合处副处长。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交办负责人签出初审意见,由初审人员交办分管负责人复审。

  3、时限:1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局分管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实地核查报告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3、时限:1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1、岗位责任人: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许可决定书;

  (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

  3、时限:1个工作日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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