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服务 > 企业开办 > 工商注册登记 > 内资企业注册

个体工商户登记指南

365betvip www.52bqz.com 2013-12-09 18:34:48 来源:未知
【字体: 打印本页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所需材料
(一)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二)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三)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
(一)、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二十元。
(二)、变更登记标准。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登记,每户每次收费十元。
( 三)、补发营业执照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需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十元。
(四)、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三、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及办理时限
登记程序:受理—审核—发照;
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人或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在受理登记30日内,做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本人。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或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核准时限国务院《城

 作者:未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