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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就业安置

365betvip www.52bqz.com 2017-10-17 16:43:08 来源:县电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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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安置

(一)退役士兵年度接收安置工作任务(替换“年度安置计划”信息)

1、接收审核市本级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档案,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2、审查接收全市转业士官档案,办理市本级转业士官报到落户手续。

3、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出台本级年度退役士兵安置文件。

4、制定接收安置计划草案,报请审议年度本级安置方案。

5、请领发放本级符合安置对象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

6、依据本级安置领导小组会议决议办理安置手续。

7、组织实施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

8、发放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和办理《自谋职业证》。

(二)退役士兵安置办理指南

(链接:http://www.mzj.czs.gov.cn/mzj/ywzn/tyaz/content_143019.html)

1、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2、指南信息:

(1)报到

A、对象:中央、省属驻郴单位和市直单位职工的子弟。

B、地点:市民政局退役安置科

C、应带证件:(1)退役证;(2)优待安置证;(3)退役士兵行政关系介绍信。

D、在市民政局退役办报到后,必须到父母亲所在单位的人事、劳动或政工科报到。

(2)办理落户手续

携带入伍前户口簿到市民政局安置科开具落户介绍信,然后到入伍前户口所在派出所办落户登记手续。

(3)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的发放

城镇退役士兵在待分配期间享受政府生活补贴,执行标准为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享受时间:6个月;领取时应携带退役证、优待安置证。

(4)办理自谋职业手续

A、市人民政府对城镇退役士兵申请自谋职业的,经退役士兵安置办审核同意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不再由政府指令性工作安排。

B、市本级补助标准。

①义务兵和二级(含)以下复员士官2万元/人。

②转业士官4万元/人。

③中央、省属驻郴单位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经费及手续办理均由该(中、省)单位负责。

C、办理程序

①申报:退役士兵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审批表》。

②审批:政府安置部门审核批准,并通知本人。

③签订协议。

④领取补助费,领取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费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退役证、优待安置证、银行卡。

⑤发证。须携带2寸免冠照片一张,办理《自谋职业证》。

3、表格下载

郴州市转业士官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审批表(样本)

4、相关联系电话

市退 役 办:2891544

北湖区退役办:2167092

苏仙区退役办:2884251

(三)伤残军人接收办理指南

政策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湖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湖南省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指南信息:

⑴对象: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⑵办理程序:

①申报:退役士兵到各县市区安置办报到时配合优抚部门填写《新增伤残军人登记表》,并主动上交本人免冠2寸彩照三张,残疾军人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②体检:市级民政部门优抚科收到各县市区上报的新增残伤残军人档案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会统一安排新增伤残军人到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残情鉴定。

③审批:体检合格后的新增伤残军人档案由省民政厅优抚处审批批准,并通知本人。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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