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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证办理

365betvip www.52bqz.com 2014-11-10 10:42:51 来源:县电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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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民政部等15部委《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0652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发放使用《儿童福利证》的通知(民办函〔2007121号)

办理指南:

      0-18岁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和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 

1        《儿童福利证申请表》

2        申请人的半身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

3        相关证明材料

由孤儿监护人或亲属、所在村(居委会)、福利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儿童福利证认证审批表》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后发放。

咨  询:

受理机构:

办公时间及地址: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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