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政〔2018〕22号
黄沙镇2018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实 施 方 案
按照“制度更健全、人群全覆盖、保障更合理、基金可持续”的总体要求,为强化工作作风,持续提升经办质量,抓好扩面征缴,完善服务体系,推动我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稳步发展,确保全面完成县委、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
个人缴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个档次。参保人每年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如今年收成一般就选择低的档次交,明年收成好可选择3000元的交,后年可选800元的交,待遇不按固定档次而是按缴费累计总额计算,档次选择越高,以后领得越多。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政府补贴。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缴费补贴,最低档次为30元,补贴金额随缴费档次提高而增加(详见宣传资料)。但只对当年缴费补贴,补缴往年保费不补。如果认为以前缴少了,可以追缴,缴费的最高额度为3000元,2011至2013年第一次最多只能缴1000元,要通过二次缴费才能缴足3000元。当年缴费100元,政府补贴30元;当年缴费3000元,政府补贴105元,比银行存款的利息更高。补缴没有政府补贴。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完成参保任务15260人,实现保费收入184.2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100%参保;自主缴费率达到99%以上;基金100%安全。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集中缴费活动。全镇集中在4、5、6月征收城乡居保保费,力争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年基金征缴目标任务。一是推行自主缴费。基本消除村组协办员直接代收保费,鼓励参保人员采取银行自主缴费、银行代扣代缴、智慧人社手机缴费省级平台等方式缴费,全镇平均自主缴费率达到98%。二是抓好重点人群缴费。及时提醒缴费年限未满15年的即将到龄人员及时缴纳保费,支持帮助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保续保,落实政府代缴政策。三是引导高档次缴费。引导有条件的参保人员选择更高档次缴费,继续推行城乡居保二次缴费。四是鼓励长期缴费。引导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按规定补缴城乡居保制度实施以前年度保费。
(二)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一是突出宣传重点。以服务流程和经办工作成绩宣传为依托,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勤续保、多缴费、长缴费,享受较高待遇;围绕参保、缴费、待遇领取、转移接续、制度衔接等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答疑解惑,提高政策知晓度。二是丰富宣传形式。采用现场集中宣传、咨询热线宣传、媒体网络宣传、经办窗口宣传、乡镇村组宣传、上门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密织立体宣传网。三是注重宣传实效。在宣传材料印制、政策讲解等方面力求通俗易懂,贴近群众;对适龄参保缴费人群、待遇享受人群关注面的不同以及参保人经济承受力不同等情况,提供有针对性、有侧重点的参保缴费咨询服务。
(三)两项活动有机结合。将集中缴费与集中宣传活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一是经办服务大厅、合作银行网点在做好城乡居保缴费服务的同时设置咨询点,张贴宣传海报、发放政策明白卡,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宣传片。二是开展现场集中宣传、乡镇村组宣传、上门入户等宣传活动时,可同时通过银行POS机、智慧人社手机缴费平台等方式,提供现场缴费服务。三是通过政府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网上集中宣传和集中缴费活动。
(四)整体推进经办服务。在开展集中缴费与集中宣传活动的同时,应整体推进经办管理服务各项工作。一是优化服务模式。畅通渠道,推广银行缴费、代扣代缴和智慧人社手机缴费省级平台。加快应用信息系统村级平台、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省级平台,有条件的可推广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待遇领取、权益查询、资格认证“五个不出村”服务。二是确保基金安全。坚持按日与银行对账,准确及时为参保人记录个人账户。严格执行基金财务、会计、内控、稽核制度,全面加强基金安全管理。三是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加强与合作银行的协调,进一步落实《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融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28号)精神,加快推进银行网点建设、数据交互、服务延伸、考核评价等工作进度,不断规范城乡居保金融服务。
四、激励措施
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征缴任务100%以上的村,按3元/人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7月31日前,完成征缴任务100%以上的村,按2元/人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8月31日前完成征缴任务100%以上的村,按1元/人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对未按时间要求完成征缴任务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制,年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同时,不再安排工作经费。劳动保障站按参保人数0.3元/人从下拨专项经费中安排工作经费。镇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征收阶段对各村工作情况进行督察通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成立黄沙镇2018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文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吴城莲同志任副组长,柳兴云、杜双华及各驻村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杜双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各村必须把此项工作作为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头等大事抓好抓实。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各村委会由驻村干部和村党(总)支部书记负总责,实行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包村,村定员干部包组的工作责任制,责任落实到户到人。各村要认真核销死亡情况,享受待遇领取死亡人员于次月5日前上报注销,虚领冒领养老金行为的,一经查实,从村办公经费中扣除多领养老金,并按照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到位。各村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做好经验总结交流,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确保我镇2018年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全面完成。
3、加强宣传,促进征缴。督促指导各村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政策宣传, 4月20日前各村要召开党员组长群众代表会议,张贴宣传画报、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宣传标语、微信平台等,让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
5、健全机制,确保安全。进一步完善健全社保基金安全监管制度,结合实际工作,完善对重点环节的内控管理制度和基金稽核审计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相关法规和制度进行管理,强化日常稽核监管,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全程监督,定期检查,确保基金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