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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365betvip www.52bqz.com 2017-11-21 09:40:12 来源:县电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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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讨论稿)

(代县委 县政府拟稿)

为推动健康宜章建设,全面提高全县人民健康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中发〔2016〕23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2017〕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大健康”“大卫生”理念,全面落实“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健康公平,为建设“五个宜章”打下坚实健康基础。

(二)主要原则

健康优先。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的健康为中心转变,立足县情,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改革创新。以人民健康需求为导向,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的引领、支撑作用,建立完善具有地方特色、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

科学发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转变服务模式,构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健康服务从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转变到质量效益提升的绿色集约式发展,实现关口前移和重心下沉,显著提高健康服务的质量水平。

公平公正。强化政府责任,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和基层卫生工作,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异,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全民健康覆盖,促进社会公平。

共建共享。按照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要求,发挥政府的组织和引导作用,推进健康领域开放合作,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引导人人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有效控制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形成维护和促进健康的强大合力。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县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大病医疗和卫生制度,基本形成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健康服务体系完善高效,健康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公共服务,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到2030年,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全民健康素养大幅提高,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基本实现健康公平,人民身体素质明显增强,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前列水平。

到2030年,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健康水平稳步提升。人民健康素质明显增强,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

——健康责任明显增强。互促共建、人人共享的健康责任体系基本建立,健康成为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

——健康危害有效控制。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健康生产生活环境基本形成,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严重威胁健康的重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健康环境更加优化。创建健康城市建设示范县、健康村镇建设示范镇,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健康服务优化便捷。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体系和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健康事业与健康产业有效融合,健康服务供给更加丰富与快捷。

——健康产业显著壮大。健康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与完善,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健康产业集群,将健康产业打造成全市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健康制度更加完善。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有利于健康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健康领域现代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健康宜章建设主要指标

领域

指 标

2015年

2020年

2030年

健康

水平

人均预期寿命(岁)

76.7

78

79

婴儿死亡率(‰)

≤6.09

≤6

≤4.5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8.67

≤8

≤5.8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12.89

≤18

≤12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86.8

≥92

≥95

健康

生活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0

(全国基数)

≥20

≥30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1.34

1.8

2.3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万人)

20.65

22.75

25.8

健康

服务

保障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比2015年降低10%

比2015年降低30%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57

≥2.06

≥2.45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30

≤25

健康

环境

城市(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83.8

>85

>95

重点流域水质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

>80

100

健康

产业

健康养老服务业总规模(亿元)

4

6.2

二、主要任务

(一)塑造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

1.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

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各级各类媒体加大健康科学知识宣传力度,广播电视、报刊及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开设规范的健康栏目,利用新媒体拓展健康教育。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对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进行指导及干预,开展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到2030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开发推广促进健康生活的适宜技术和用品。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健全覆盖全县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提高健康教育宣传服务能力。实施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健康文化,移风易俗,培育良好的生活习惯。(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各乡镇。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配合单位,下同。)

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把健康教育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强化健康知识技能应用考核,将基本健康知识掌握程度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素质评价内容。构建相关学科教学与教育活动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培养健康教育师资,将健康教育纳入体育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内容。在全县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到2030年,全县大多数的中小学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卫生计生局、团县委、各乡镇)

进一步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加强健康教育机构建设,并配置相应的健康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健康教育业务指导职能。(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卫生计生局、各乡镇)

2.积极引导合理膳食

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普及家庭烹调、健康膳食和膳食营养有关的知识和技能,制定推广适合我县特点的膳食指南,倡导“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重点解决微量营养素缺乏、部分人群高热能食物摄入过多等问题,逐步解决居民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问题。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实施临床营养干预,改善居民营养状况,降低膳食营养相关疾病(营养不良和慢性病),促进居民健康。到2030年,居民营养知识素养明显提高,大众营养知识和合理膳食知识普及率达到90%,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显著下降,与2015年相比,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和低体重率分别下降50%和60%,全市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超重、肥胖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委宣传部、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各乡镇)

3.全面推进控烟限酒

全面推进控烟履约,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加大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力度。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全县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把全县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及学校建成无烟单位。严禁向未成年人提供、销售烟草。强化戒烟服务。到2030年,争取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加强限酒健康教育,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减少饮酒过量和酗酒。开展有害使用酒精监测,对酒精使用造成相关疾病的个人及其家庭提供预防和治疗干预措施。(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委宣传部、县经科局、县发改局、县地税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文体广新局、县教育局、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

4.切实促进心理健康

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大力普及心理卫生知识,推广心理问题自我防预和紧急救护教育,引导全社会关注、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公众正视自我心理问题,通过自我、家庭、社会干预,预防或减少心理问题的发生,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大力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在中小学校配备心理辅导老师,为中小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有效化解儿童和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为重点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全面落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依托人口健康信息系统建立全县青少年健康档案,建立基于基层社区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的干预能力和水平。到2030年,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综治办、县教育局、县经科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

5.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

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以青少年、育龄妇女、流动人口以及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为重点,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学校教育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病、艾滋病等疾病的传播。大力普及有关毒品危害、应对措施和治疗途径等知识。加强全县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行政府购买其他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用于戒毒场所医疗工作,早发现、早治疗成瘾者。加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与社区戒毒、自愿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等措施的衔接。建立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文体广新局、县妇联、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各乡镇)

(二)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6.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布点,建设一批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等新型场地设施。合理利用户外营地、城市公园及空置场所等建设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制定不同类型全民健身及同类型体育健身设施的服务标准。大力推进体育生活化社区(行政村)建设,打造城乡15分钟健身圈。到2030年,县乡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基本建成,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3平方米。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鼓励依托社区建立社区体育类社会组织,引导群众自发组织小型赛事、开展科学健身指导等活动,建设集体育健身、健康文化宣传、科学健身指导、体质测定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运动健康促进服务中心。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全部向社会开放。(责任部门:县文体广新局、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政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总工会、各乡镇)

7.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贯彻落实《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打造莽山国家森林公园户外运动基地等健身品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逐步健全全民健身体育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体育组织的作用,将全民健身活动和赛事交由社会体育组织承办。通过广泛宣传,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加大群众普及力度等有效手段,到2030年,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 25.8万,实现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 2.3 名,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0%以上。(责任部门:县文体广新局、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各乡镇)

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制定实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职业群体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培育青少年体育爱好和运动技能,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加强学校体育教育,以增强学生体质和培养学生的终身体育意识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考评内容,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足球进校园活动”“武术进校园活动”,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1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积极开展课余体育活动,倡导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和生活理念。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到2030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青少年学生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25%以上。开展老年人专项行动计划。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经常性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定期开展老年人体质健康干预,为老年人健身提供科学指导。把老年体育与家庭体育计划紧密结合,通过各年龄的体育组织举办联谊会的方式,把老年人融入全面健身的网络体系中。全面实行工间健身制度,新建工作场所应当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鼓励、引导缺乏体力活动的职业群体人员参加体育健身运动。继续实施全民健身助残工程,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开展职工、农民、妇女、幼儿体育活动,推动将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增加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责任部门:县文体广新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妇联、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总工会、各乡镇)

8.推动体育健身与医疗融合发展

推广普及《中国人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为群众提供科学合理的运动处方,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和慢性病预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研发与推广运动康复技术,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完善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开发应用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开展运动风险评估。县政府每五年公布一次国民体质监测报告。加快推进“互联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站点建设,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责任部门:县文体广新局、县卫生计生局、县经科局、县总工会、各乡镇)

(三)强力推进健康环境建设

9.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规划指导。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力度,全面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规范建设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完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建设。到2030年,把我县农村建设成为人居环境干净整洁、适合居民生活养老的美丽家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全面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到2030年,全县农村居民基本都能用上无害化卫生厕所。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深入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卫生城镇创建,带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到2030年,国家卫生乡镇比例提高到5%,省级卫生乡镇比例提高到30%。(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各乡镇)

全面推进健康郴州建设。全面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机关、健康企事业、健康家庭等健康单位建设活动,把健康单位建设作为推进健康郴州建设的重要抓手,将健康政策融入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促进城市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提高社会参与度,形成政府领导、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重点加强健康学校建设,加强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等相关政策。(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

10.持续开展环境污染治理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切实解决影响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探索开展战略环评,深入推动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强化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能力。全面优化我县生态环境空间布局,推动绿色发展。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行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环境安全。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常态化区域协作机制。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的区域联合预警机制。全面实施城市(县城)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全市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强化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与污染综合防治,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开展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制度,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有效保护生态系统和遗传多样性。加强噪声污染防控。(责任部门: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着力构建“企业守法自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广泛监督”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任务清晰、权责明确、运行规范、监督有力、信息透明”的保障工业污染源持续全面达标的长效机制,推动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建立排污台账,实现持证按证排污。加快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艺、设备与产品。开展工业集聚区污染专项治理。以有色金属、水泥、造纸、石材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行业达标排放改造,探索建立对企业实施超标累计记分管理,依据累计记分对企业实行动态监管、处罚。(责任部门:县环保局、县经科局、县发改局、各乡镇)

11.提升环境健康风险防控能力

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统筹规划、高度整合各部门监测系统,建立覆盖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划定环境健康高风险区域,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评价,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推进我县城区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责任部门:县环保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发改局、各乡镇)

(四)完善食品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12.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实施好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国家药物政策,推进老年人群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药保障,研究建立针对低收入人群等基本药物免费供给制度。完善现有免费治疗药品政策,完善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机制。保障儿童用药。完善罕见病用药保障政策,健全药品储备制度。合理调整基层药品配备使用范围,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完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政策,基本药物全面纳入医保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科局、各乡镇)

13. 优化药品及医疗器械耗材流通机制

建立和完善供应链集成系统,推进药品、医疗器械耗材流通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服务,形成现代流通新体系。发展医药电子商务,丰富药品流通渠道和发展模式。支持药品、医疗器械耗材零售企业开展多元化、差异化经营。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与技术,健全中药材现代流通网络与追溯体系。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主体地位,鼓励联合采购,建立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的机制。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健全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和应急供应机制。建设遍及城乡的现代医药流通网络,提高基层药品供应保障能力。(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商务局、县经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

14.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

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继续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大力加强食品安全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区建设。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到203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实现全覆盖。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全面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推进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加强进口食品准入管理,采用多种合格评定活动组合对进口食品是否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合格评定。以风险评估为核心,实施出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制度,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食品安全监管综合治理体系,健全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格局,严守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责任部门: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经科局、县商务局(粮食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县畜牧水产局、各乡镇)

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实施药品生产医院制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计划。全面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监管,强化疫苗全程监管。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加强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责任部门: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卫生计生局、县经科局、各乡镇)

(五)完善公共安全体系

15.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

加强安全生产,加快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建立职业卫生监管信息统计与分析制度,健全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遏制尘肺病和职业中毒高发势头。建立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的用人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突出高危粉尘、高毒等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治理,强化监督执法,建立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黑名单”制度。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资金扶持制度。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加强放射诊疗辐射防护。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责任制,到2030年,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责任部门:县安监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发改局、县经科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总工会、各乡镇)

16.改善道路交通安全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治理公路安全隐患。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自律意识。强化安全运行监管能力和安全生产基础支撑。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严格执行各种车辆安全技术标准,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综合素质,继续强化对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强“两站两员”建设,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与交通安全设施实现“三同时”, 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投入和运用。到2030年,力争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30%,将道路交通事故死伤比降低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科局、县住建局(规划局)、县安监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各乡镇)

17.预防和减少伤害

完善相关标准体系。推进重点伤害干预技术指南和标准的落实。严格执行儿童玩具和用品安全标准,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围绕社会和民生需求,特别是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加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落实质量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预警系统。积极构建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发生质量事故后24小时内要向所在地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处置措施。实施伤害监测和干预行动计划。建立伤害综合监测体系,及时向社会预警伤害高危因素。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指导开展儿童伤害干预活动。到2030年,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下降25%。(责任部门: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教育局、各乡镇)

18.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提高早期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建立水陆空立体化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加强县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中心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民众心肺复苏推广普及工作机制,将急救培训小屋覆盖到机场、车站、购物广场、社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建立脑卒中规范化预防和救治体系,开展城市急性脑卒中60分钟急救网络建设。到2030年,建立起覆盖全市、较为完善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达到较高水平。(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应急办)、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科局、各乡镇)

(六)强化覆盖全民的公共卫生服务

19.加强重大疾病防控

全面推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制定实施全县慢性病防控规划和行动计划,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将慢性病防治重点从“疾病治疗”转移到“危险因素控制”,从医院下沉到社区。建立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的监测和调查系统,动态掌握全市慢性病的发生、发展、死亡变化规律,科学评价预防和控制效果。加强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针对高发地区重点癌症开展早诊早治工作,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癌症、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开展社会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加强精神疾病防治,重点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的监测预警、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到2030年,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90%。加强学生近视、肥胖等常见病防治。到2030年,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下降30%,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15%。加强口腔卫生,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5%以内。(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加强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继续实施国家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探索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加强艾滋病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全面落实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将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建立结核病防治综合服务模式,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规范肺结核诊疗管理,到2030年,全县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30/10万以下。有效应对流感、麻疹、腮腺炎、水痘等急性传染病疫情。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强化动物源性突发急性传染病的源头治理,积极防范输入性突发急性传染病,加强鼠疫、霍乱、伤寒、黄热病等传统传染病和寨卡病毒病、中东呼吸综合症、埃博拉等新发传染病的防控。基本控制食源性、土源性等重点寄生虫病流行。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地方病不再成为危害人民健康的重点问题。(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各乡镇)

20.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实施有效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害因素。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根据我市实际,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使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制度,发挥其在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人群监测、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全面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

21.推进计划生育服务转型                                              

健全人口与发展的综合决策体制机制,完善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推进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式,更加注重服务家庭,构建以生育、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年人赡养、病残照料为主体的家庭发展政策支持体系,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普惠性托儿所和幼儿园等服务机构,合理降低家庭生育和养育成本,统筹教育资源配置,合理降低教育费用,完善生育服务保障制度和机制,解决群众生育的后顾之忧,增强育龄夫妇生育信心,引导群众有计划、负责任的生育,保持适度生育率水平。全面推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知情选择,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加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力度。落实各种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及有利于促进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就业、创业、勤劳致富的扶持政策。深入实施生育关怀行动。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奖励扶助金标准动态调整,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医疗救治和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工作机制,继续加大“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案件打击力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到2030年,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妇联、县计生协会、各乡镇)

(七)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22.打造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公平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内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加强村级卫生室建设,全面实现完成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优先建设发展县级医院及其分院,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设好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五大项目(人民医院急诊和内科大楼、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业务综合楼、疾控中心整体搬迁、人民医院玉溪康复分院)。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基本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市域内人人享有均质化的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加强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到2030年,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基本形成,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1人、注册护士数达到4.7人。(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科局、县委编办、县扶贫办、各乡镇)

23.创新医疗服务供给模式

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服务购买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实现医防结合。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基层普遍具备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能力。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建立成熟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格局,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引导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更多地在基层就诊。完善医疗联合体、医院集团等多种分工协作模式,提高服务体系整体绩效。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量逐步上升。到2020年,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每个家庭拥有1名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1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健康卡。(牵头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发改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24.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

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医疗绩效评价机制以及医疗质量控制动态监测和反馈机制,建立医疗安全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加强医师执业管理,健全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健全覆盖主要专业的县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实现全行业、全方位精准、实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再住院率、抗菌药物使用率等主要医疗服务质量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全面实施临床路径,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推进临床合理用药,加强临床药事管理。加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其他特殊药品的管理。进一步加强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与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基本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法制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

25.优化多元办医格局

通过扶持鼓励、规范引导、优化配置、公平竞争,发展一批有规模、有质量、有技术、有品牌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形成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协同发展的格局。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行医师区域注册,实施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简化医师多点执业办理流程,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到基层或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推进和实现非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加强监管,将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医疗服务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提高非公立医疗机构综合竞争力。(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发改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

(八)推进中医药强县建设

26.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做优做强县级中医医院,完善县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提高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和可得性。加强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全面提升中医药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水平,重点提升在艾滋病、人感染禽流感、新发传染病等重大疾病方面的防治能力。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使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发挥独特作用。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在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馆、国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推广适宜技术。提升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其他类别专科医院均设有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促进民族医药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诊所。到2030年,达到省级以上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标准,中医药服务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经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

27.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加快养生保健服务发展。拓展中医医院服务领域,提高中医药发展能力和水平,强化中医骨伤、针灸推拿科等中医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开展中医中药郴州行活动,大力传播中医药知识和易于掌握的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深化中医药文化建设,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新建一批中医药文化地标。(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文体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广播电视台、各乡镇)

28.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推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优势互补,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加强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鼓励西医师全面、系统学习中医。支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药理论知识和技能,并在临床实践中应用。大力推进实施中医药“五名”(名医、名方、名药、名院、名术)工程。大力推进中医药传承工程,全面系统继承历代各家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弘扬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挖掘民间诊疗技术和方药,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鼓励名老中医坐诊教学,探索开展名老中医诊所会诊试点。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传承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合现代科技成果,挖掘中药方剂,加强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等中医药防治技术和新药研发,不断推动中医药理论与实践发展。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打造我县安健药业全产业链服务的知名品牌。保护重要中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及其动态监测。(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经科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各乡镇)

(九)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29.提高妇幼健康水平

实施母婴安全计划,全面推行住院分娩补助制度,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保障母婴安全。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将婚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叶酸增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建立覆盖城乡,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加强妇女常见病筛查和早诊早治,扩大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测范围,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实施健康儿童计划,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提高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和意外伤害预防,降低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发生率。实施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成二级妇幼保健机构。(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县妇联、各乡镇)

30. 促进健康老龄化                                   

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提高养老机构医疗服务水平。推进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推动医养结合。到2020年,全县护理型养老床位达到机构养老床位总数的30%。鼓励各类养老机构配备康复设备,全面开展康复服务。到2030年,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要设立适合老年人的康复场所。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便利和优先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常住老年人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身体检查和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及综合干预。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推动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加强对老年痴呆症等的有效干预。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到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推动居家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发展。逐步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使老年人在基层能够获得可负担的基本药物。(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31.维护残疾人健康

贯彻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增强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加大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实施重点人群康复工程,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对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实施精准康复,为城乡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继续开展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责任部门:县残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卫生计生局、各乡镇)

(十)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32.完善全民医保制度

健全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救助制度、商业健康保险和疾病应急救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各项制度衔接,对贫困人口就医实施先诊疗后付费的“一站式”结算机制,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医保制度和经办管理,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加大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特别是大病保险的投入力度,抓好各项保障制度的衔接。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实现基金中长期精算平衡。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逐步建立个人缴费与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挂钩机制,研究探索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开展门诊统筹。到2030年,全民医保体系成熟定型,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降低到25%左右。(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计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

33.健全医保管理服务机制

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建立完善的购买服务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高效的、竞争性的经办服务体系,委托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医疗救助等经办服务。建立基本医保制度间转移接续制度,实现跨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严格落实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商谈判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多种形式的预付费制度,形成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管理下, 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方式,到2030年,全民医保管理服务体系完善高效,住院全面实现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门诊医疗服务实现按人头付费,引入按服务绩效付费,引导医疗机构主动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节约费用、提高效率。建立药品、医疗器材、诊疗项目的基本医保准入和退出第三方评估机制。(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计生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各乡镇)

34.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优化发展环境,落实相关政策,大力推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探索建立政府、社会、个人多方筹资的老年护理保险制度。丰富健康保险产品,鼓励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促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的合作,发展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发挥商业健康保险费率调节机制对医疗费用和风险管控的正向激励作用,有效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分担医疗执业风险。坚持市场配置资源,鼓励健康服务产业资本、外资健康保险公司等社会资本在我市投资设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和收购医疗机构,支持各种类型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发展。到2030年,建立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责任部门:县保险行业协会、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地税局、各乡镇)

(十一)深化健康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35.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加强各部门各行业的沟通协作,形成促进健康的合力。贯彻落实健康影响评估指南,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准入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推进健康影响评价工作,健全监督和问责机制。将健康保护责任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畴。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社会监督。(责任部门: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卫生计生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各乡镇)

36.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进一步推进健康相关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政府把主要精力放在管方向、管政策、管引导、管规划、管评价上来,减少对医院人事编制、科室设定、岗位聘任、收入分配等管理。继续深化药品、医疗机构等行政审批改革,加大放权力度,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全面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健康领域监管创新,加快构建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推进综合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在监管中的作用,促进公平竞争。简化健康领域公共服务流程,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建设高效运行的服务型政府。(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发改局、各乡镇)

37.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加快建立更加成熟定型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不断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到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卫生计生全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清晰划分各级政府医药卫生管理事权,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和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后评价机制。(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发改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各乡镇)

(十二)加快健康产业发展

38.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新业态

大力促进健康医疗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等融合,催生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健康产业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规范发展母婴照料服务。培育健康文化产业和体育医疗康复产业。依托莽山、黄岑水库等优质资源,大力发展康养产业,建设一批高水平康养基地;利用我县温泉特色旅游资源,打造一批康体疗养基地。按照健康医疗旅游行业标准、规范,推进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区建设,开发健康旅游产品,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健康医疗旅游目的地。推进体育与健康生活方式融合,积极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推动体育项目协会改革和体育场馆资源所有权、经营权分离改革,加快开放体育资源,推动运动场馆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健全政府购买体育服务的体制机制,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休闲场所和设施。加大“江、湖、山、道”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和“一县一品”特色体育项目的创建工作力度,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示范基地和产业带。促进食品与健康融合,发展健康食品产业。以营养健康为主题,发展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食品加工和制造以及流通、科研、教育等服务业态,推进传统食品产业延伸和升级。(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文体广新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经科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民政局、各乡镇)

39.大力发展第三方支持服务

严格实施第三方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引导发展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和护理中心。支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提供食品药品检测服务。完善科技中介体系,大力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的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推进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发改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经科局、各乡镇)

40.强化医药技术创新

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医药创新和转型升级。发展现代中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不断壮大产业规模。加强中药新药研发与产业化,推进优质中药大品种的技术提升与产能扩大。增强我县生物制药产业的竞争优势。大力发展保健食品与生物健康材料(辅料)产业,培育医药健康产业新板块。加快中药饮品、诊疗产品、医疗器械、康复辅助器具等系列新产品开发与产业化。健全质量标准体系,提升质量控制技术,实施绿色改造升级,促进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责任部门:县经科局、县发改局、县卫生计生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各乡镇)

41.推进健康产业集聚发展

大力发展健康产业集群。进行健康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适时启动项目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优势,合理定位、科学规划,在土地规划、市政配套、机构准入、人才引进、执业环境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和倾斜,打造以健康服务为主的产业集群,推进大健康产业集聚发展。依托健康产业园区培育一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中医药等重点产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完善健康服务业统计制度,确保重点医疗卫生产业项目如实如期纳入统计。(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商务局、县经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统计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住建局、各乡镇)

42.提升医药产业发展水平

积极推进医药健康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业医药园区,组建产业联盟或联合体,构建分工协作、智能高效的先进制造体系,提高产品集中度和生产集约化水平。鼓励支持医药企业集团化、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健康医疗服务贸易,推进医药企业走出去和产业合作。推进医药流通业转型升级,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态势。(责任部门:县经科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各乡镇)

(十三)完善健康保障机制

43.加强健康人力资源建设

完善健康人才培养体系,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使用制度。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医教协同,建立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与卫生行业人才需求相适应的供需平衡机制。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加强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骨干人才和基层实用型人才培养,满足社会对中医药各类人才的需求,加强中医药和西医之间的互动,到2030年,基层西医从业人员中医诊疗知识与技能普及率达到80%。进一步加大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护理、助产、康复、药物依赖诊疗、心理健康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加快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加大公共卫生、临床药师、卫生信息化复合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较强能力的学科带头人。推进卫生管理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引导学校适应健康服务产业发展的需要,加大养老护理、康复治疗、心理咨询等健康人才培养力度。(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各乡镇)

44.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机制

按政策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建立用人的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基层医务人员工资政策,建立健全基层医务人员津贴发放机制,创新医务人员使用、流动与服务提供模式,积极探索医师自由执业、医师个体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或组建医生集团。建立完善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医疗机构编外人员待遇,逐步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完善职称晋升体系和职称晋升办法,合理增加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比例并向基层倾斜,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不将论文、外语、科研等作为基层卫生人才职称评审的硬性要求,健全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委编办、各乡镇)

45.推动健康科技创新

构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完善医学研究科研基地和重大项目布局。围绕我县重大疾病防治需求,大力加强医学领域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中心、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技术研发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和科研机构建设。加强科技资源整合和数据交汇,推进医疗领域科研大数据的挖掘和应用。培育和建设市级心脑血管、恶性肿瘤、糖尿病和老年病等临床医学和医学科研数据示范中心。加强“医研企”科技协同创新平台、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医药成果转化推广平台和示范基地等创新基地平台的建设。建立医学创新激励机制和以应用为导向的成果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医学领域科研基地、生物安全、技术评估、医学标准与规范、医学伦理和科研诚信、知识产权等保障机制,加强“科卫协同”,促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有效提升基础前沿、共性关键、社会公益和战略高科技的研究水平。(责任部门:县经科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46.建设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

全面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在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全面建成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覆盖县、乡的卫生计生专网,进一步强化基层卫生、妇幼健康、疾病控制等领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提升服务能力。全面建成“五个一”人口健康信息化应用保障体系(一个人口健康信息云平台,一个人口健康资源库,一张卫生计生信息专网,一张全省通用的居民健康卡,一套人口健康信息应用标准规范体系),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6大业务协同应用,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依托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覆盖县乡二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远程诊疗和分级诊疗体系,每个建制乡镇卫生院建好一个标准化的远程诊室并常态化运行。到2020年,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覆盖全市人口并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全面实现人口健康信息的规范管理和使用,满足城乡居民个性化服务和精准化医疗的需求(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财政局、县经科局、县发改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

47.积极推动健康医疗信息化新业态有序发展

发展面向患者和基层的远程医疗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医疗,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提升健康信息服务能力。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强化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贯穿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分析应用。积极应用物联网技术,探索健康服务新模式,强化预防、治疗、康复的精细服务和居民连续的健康信息管理业务协同,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全面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业治理、临床和科研、公共卫生等领域的应用,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发展智慧医疗便民惠民服务,推动健康医疗教育培训应用。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和患者隐私保护。(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发改局、县经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

48.加强健康法制建设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政府在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健康领域的监管职责,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制度,加强健康领域监督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责任部门:县政府法制办、县卫生计生局、各乡镇)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健康宜章建设推进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健康宜章建设全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卫生与健康工作,将健康宜章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健康郴州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对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及市直单位的绩效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做好相关任务的实施落实。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责任部门: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卫生计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委统战部、县计生协会、各乡镇)

(二)完善筹资机制

健全政府健康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健康投入力度,科学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投入职责,履行政府保障基本健康服务需求的责任。建立结果导向的健康投入机制,开展健康投入绩效监测和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投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进一步缓解个人就医经济负担,逐步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鼓励金融等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完善扶持措施。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和个人捐赠与互助。(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各乡镇)

(三)强化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推进健康郴州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健康中国2030”的总体战略、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等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引导,增强社会对健康中国建设的普遍认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健康中国及健康郴州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新局、县卫生计生局、各乡镇)

(四)实施追踪监测

制定实施五年专项规划等政策文件,对本细则各项政策和措施进行丰富完善,明确各个阶段所要实施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督查考核机制,强化激励和问责。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制订监测评估办法,并对本细则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和评估,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必要调整。建立完善统计监测、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监督考核机制。(责任部门:县卫生计生局、县统计局、各乡镇)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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