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各道路货运经营业户: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66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依法严惩严重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的函》(湘运管运政函
〔2018〕109号)等法规和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单位依法对全县1年内(非自然年度)违法超限超载超过3次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名单附后)的《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附件:宜章县1年内(非自然年度)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车名单
宜章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